近日,山东烟台的郭先生开车回老家看爸妈却被自己老爸的车撞了,两人还报了警
分类:汽车知识 发布时间:2024-09-13 17:57:58
近日,在山东烟台发生了一起特殊交通事故。郭先生驾车返回老家探望父母时,因夜晚太晚而将车停在自家门口,只留下一条狭窄的通道。第二天早上,他的父亲驾驶车辆外出时,由于判断失误撞到了儿子的车上。随后,郭先生报警处理,交警认定其父亲负全责。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辆车是郭先生送给父亲的礼物,并且保险也是他购买的。然而,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和调侃,有人认为这是为了让儿子多待几天而特意安排的“事故”。但更多的网友表示不解:既然双方是父子关系,为何还要报警定责?
实际上,郭先生的做法非常合理。如果买了保险就应该利用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即便出险会增加下一年度的保费,但这与车辆维修费用相比微不足道。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通常需要警方进行责任认定,并且必须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否则可能会影响赔偿事宜。即使父子关系亲密,但两人都是独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各自造成的损害负责。
根据交警的判定结果,郭先生的父亲需承担全部责任并由车辆所属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进行赔付。如果仅购买了交强险,则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则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去年9月,我国对强制车险进行了改革,提高了交强险的保额:在一方无责的情况下,最高赔付限额从原来的1.21万元提升到了1.99万元;有责情况下,则从12.2万元增加到20万元。因此,在本案中,车辆受损的程度应该可以通过交强险轻松解决。
如果该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并且行人全责的话,那么机动车是否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必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而当交通事故是由于行人的故意行为导致时,则机动车无需承担责任。
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直接判决机动车承担10%的责任。很多人对此表示不解:行人全责为什么还要赔钱?其实,这是为了保护人作为最大路权持有者的权益,并防止因忽视法律而造成的严重后果。
对于购买了保险的车主来说,这10%的赔偿责任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因此,建议所有司机都应该购买商业险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最后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开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避免疲劳、路怒以及酒驾醉驾等行为。文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庭成员和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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