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财税风险与合规之二:整车销售、售后服务和市场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分类:汽车知识 发布时间:2024-09-13 17:57:58
汽车 4S 店财税风险与合规(二)
1. 商品赠送的风险
在整车销售、售后维修和市场活动等环节中,很多老板和财务都未意识到此风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将外购货物赠送客户,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无论外购还是自产货物赠送客户,增值税上都要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等用途,应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企业赠送给客户的商品或礼品,在所得税上也需视同销售处理。
2. 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将外购货物赠送客户,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无论外购还是自产货物赠送客户,增值税上都要视同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将货物用于捐赠等用途,应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企业赠送给客户的商品或礼品,在所得税上也需视同销售处理。
3. 市场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根据财税(2011)50 号文第二条第 1 款,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下列情形之一,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单位代扣代缴:企业在义务宣传广告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 20% 个人所得税税率。所以汽车 4S 店在市场活动中赠送给个人的礼品除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处理,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 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5. 市场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6. 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
7. 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活动中的商品赠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