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员工因推荐客户未获报酬竟告同事,引发内部争议
分类:汽车知识 发布时间:2024-09-13 17:57:58
小翔和小莉在同一家汽车4S店工作,起初他们都在续保部门,两人的业绩不相上下。后来,小莉主动申请调岗至销售部,成为一名普通的汽车销售人员。
当时大多数人都觉得她的选择不明智,但出乎意料的是,在她加入新岗位的第一个月里,其销售额就超过了多位资深销售顾问,并且薪资也比之前翻了一倍多。
与此同时,小翔依旧留在原部门工作,工资水平和业绩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自小莉调岗后,原本的续保岗位一直空缺着,公司也没有再招聘新的员工填补这一职位。
有一次,小翔向小莉介绍了一位潜在购车客户,这位客户其实是他的朋友。在成功谈成这笔业务之后,小莉只请小翔喝了一杯咖啡,并没有支付所谓的推荐费。这使得小翔感到非常不满,于是将此事反映给了公司的总经理。
公司内部的同事们普遍认为这件事是小莉的责任,既然有人帮忙介绍了客户,怎么能独自占有所有的收益呢?
实际上,没人清楚当初小翔介绍客户给小莉时是否明确提出了需要推荐费。即便已经明示了要收取这笔费用,而小莉忘记支付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时小翔直接与对方沟通索要即可,为何一定要上报到总经理那里呢?
销售一辆汽车的提成通常不会超过一千元人民币,为了一笔这么少的钱款(假设全部作为推荐费),竟然让公司高层出面处理,这未免显得有些过于小题大做了。如果是我,即使之前有过明确协议且对方没有履行,我也绝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惊动总经理,从而变成全公司的笑柄。
即便推荐费最终得到了支付,但小莉欠下的那份人情债恐怕却难以偿还了。要知道,人情是最为珍贵的,也是最难还清的债务。因此,在非必要的情况下,请尽量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制造这种负担。